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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执结民生案 及时维权受赞誉

  发布时间:2018-11-27 16:56:48


   “法官这工作效率,我真是服了!这才几天啊,钱都拿回来了!”申请人赵某手拿执行款,惊叹之余再三对法官表示感谢。11月27日,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仅仅三天,就顺利执结了。

    2017年申请人赵某给某建筑工地安装门窗,工程临近完工时,赵某提出结清款项。经结算支付部分款后,尚余12000元没有支付,由于当时承包工地的李某某因事外出,他便让负责看管工地的王某给赵某出具了欠条。后赵某多次找二人催要无果。赵某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沈丘县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某劳动报酬1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赵某向沈丘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宋法官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了联系,王某仍然坚称这钱不是自己欠的,自己只是经手人,工资应该有李某某支付,并称自己在外地,拒绝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11月27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王某在周口市区某建筑工地打工,宋法官一行即驱车前往。在工地见到王某后,其起初不愿配合,不肯签收法律文书,态度激动,宋法官便和颜悦色的给他讲执行的根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的辩法明理,王某终于明白自己出具欠条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2两个小时后,王某带着宋法官及执行干警找到了李某某。王某与李某某经过一番交涉顺利拿到了12000元。至次该起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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