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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孙芝君、高爱华申请宣告公民高丽华死亡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1 11:48:08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豫1624民特6号
    本院于2018年9月3号立案受理申请人孙芝君、高爱华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孙芝君、高爱华称,被申请人高丽华于2009年3月6日去深圳找孙芝君玩时在深圳市观澜姐妹湘菜馆附近失去联系,孙芝君和丈夫于2009年3月8日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此后一直与高丽华联系不上,高丽华下落不明已近十年。下落不明人高丽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丽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高丽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丽华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公告张贴于法院公告栏及高丽华户籍所在地。法院承办法官电话186*****)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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