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法院执行了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人张某2015年8月份跟随被执行人赵某某到浙江宁波打工。干了一个多月,赶到收麦的时候张某提出回家,经结算工资5300元,赵某某以厂里没有结算为由给张某打了欠条。后张某多次找赵某某催要工资,赵某某一直推脱。2016年4月,张某无奈将赵某某诉至法院。经沈丘县法院判决,赵某某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某工资款5300元。赵某某一直未予履行。张某一气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和赵某某联系,赵某某满口答应。执行法官根据赵某某提供的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给他后,赵某某以在外打工没时间回来为由一天天推托。执行法官见其无动于衷,通过网络查询查到赵某某的一个银行账户上有存款3500元,立即进行了冻结。不久,执行法官就接到了赵某某的电话。经过法官的教育,赵某某让家人送钱到法院,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