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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执曝光台露脸 失信男顾颜面还款

  发布时间:2016-07-27 16:27:36


    2016年7月,远在新疆的周某接到了朋友的电话:“你咋成老赖了?网上都有你的照片啦,赶紧看看咋回事吧!这丢人可丢大了!”

    周某闻听后,心中咯噔了一下,“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原来,2015年7月份,周某因去省城做小生意,向同村的周某某借了10000元,约定好半年内归还。借款到期后,由于周某经营不善,囊中羞涩无钱归还,就一拖再拖。2016年3月,周某某一气之下将周某起诉到了沈丘县法院。周某自认,本人开庭不去,谁拿他都没有办法,就销声匿迹躲起了“猫猫”。沈丘县法院缺席作出了判决,判令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周某某借款10000元。由于周某的电话联系不上,法官按照周某之前签收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将判决书进行了邮寄送达。

    判决书生效后,由于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某向沈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系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又联系不上,依照法定程序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令,并在官方网站上的曝光台对其个人信息进行了曝光。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沈丘县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上公布,在高铁站、大型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利用LED大显示屏循环播放失信人信息,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2016年下半年以来,通过曝光晾晒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共有85例主动到法院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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