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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周平、陈同建诉赵妮(曾用名赵蒙蒙)、赵高亮、崔银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3 17:48:18


赵妮(曾用名赵蒙蒙)、赵高亮、崔银:

    本院受理陈周平、陈同建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按你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赵妮(曾用名赵蒙蒙),女,汉族,沈丘县刘庄店镇孙营行政村孙营村,身份证号码:41272********;赵高亮,男,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系赵妮之父;崔银,女,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412728196904194525,系赵妮之母。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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