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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6 10:35:28



杨中华:

本院受理原告欧阳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624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杨中华偿还原告借款80000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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