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沈丘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沈丘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后,沈丘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内各庭室抽调的人员组成,专门负责“创建”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认识到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沈丘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要秉着“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
三、强化措施,确保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每周一全院干警集中在分包路段进行大扫除,在分包路段设置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台,安排专门人员值班,维护环境,劝导市民文明出行;院内庭室确保院内环境优雅,卫生不留死角;日常工作中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认真解答来访群众的咨询;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各种车辆的管理,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驾驶,不乱停乱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除在院内悬挂多条标语、条幅外,各基层法庭均设置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撰写创建文明活动稿件,向社会展示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营造浓郁的参与创建活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