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河南省沈丘县法院在肩负扶贫攻坚工作重任的同时,积极采取多组联动配合机制,十个执行小组按照各自开展扶贫工作区域,相互配合实施联合突袭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6月16日,共计拘留4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2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涉案标的近1.2万元。
被执行人李某某,2016年因拖欠申请人卢某劳动报酬4000元。经沈丘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迟迟不予履行。2017年卢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李某某不但态度恶劣,而且更换了手机号码,外出打工一走了之。
被执行人范某,2017年向申请人王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范某无故拖延,王某无奈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双发达成调解协议,范某返还借款本金,王某放弃利息。不料,协议达成后,范某又耍赖拒不履行。2018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登门,范某家人均以其常年在外做生意不回来为由拒之门外。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不是不接,就是关机。
被执行人王某某,2016年,因做生意向申请人陈某借款30000元,借期一年。2017年3月,陈某多次向王某某催要借款,王某某均以生意作赔无钱偿还为由一再要求宽限。陈某多次讨要无果,将王某某起诉至沈丘县法院。案件判决后,王某某通过微信支付10000元,剩余20000元一直未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申请查控王某某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现其账户余额 都不足百元。王某某本人一直又躲避不见。
被执行人刘某,2016年与邻居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争执中,刘某将张某打伤,住院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后因双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78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后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刘某不但不予履行,反而恶语相向,并且远走省城亲戚处,没了音讯。
这些案件的被执行人户籍地均属于县城沙河以南的乡镇,执行局干警经过提前部署,接到申请人提供信息,端午节前后可能会现身。6月16日,两个执行小组2名执行干警6名辅助人员凌晨出发,奔波4各乡镇,历时10个小时,将上述被执行人拘留到院。下午6时,李某某和刘某的家人将执行款送到了执行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