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某某先诉苦哭穷,再采用躺地、乱扑、打滚、洋装晕倒不省人事的方法拒不履行执行款,但是法律的权威不容侵犯,根据张某某的行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某某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送进了看守所,其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拒不履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5年7月,郑某某与张某某签订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约定由郑某某为张某某修建房屋,同年11月,房屋建成后,经双方结算,张某某尚欠郑某某建房款16万元。后郑某某多次向张某某索要建房款,张某某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2017年底,郑某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郑某某支付建房款16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仍拒绝予以履行,2017年8月底,郑某某向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多次到张某某家里,但是张某某竟然和执行人员玩起了游击战,一直躲避不见拒绝履行。该院执行干警随后在其居住的小区门口张贴了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及小公告,并通过手机短信向张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某仍然置之不理。面对被执行人的刻意逃避,执行人干警经过多方查找,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市区做保洁工作,每天早六点准时出门。
2018年5月10日清晨5点钟,天刚放亮,执行员干警就带着几名法警迅速地来到了张某某常来的小区门口蹲守,6点,当张某某刚一出现,执行干警即亮明身份,将其带回了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在法院里,执行人员再次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张某某却耍泼抗拒,于是就出现了上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