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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司法拘留及时悔改

  发布时间:2018-06-01 17:10:30


    “田法官,我错了!先前恁扣的我的九千多,先给俺爹,剩下的一万多,我让我媳妇明天就送过来!”5月16日,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的法官接待室内,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家人将11000元钱交到了 执行法官田丰的手中,又一起因赡养引发的执行案件顺利结案了。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被执行人张某某是申请人张某中的二儿子,张某中老伴早逝,一个人靠干零活抚养大两个儿子,大儿子腿部有轻微的残疾,一直和张某中生活在一起,靠开个小卖部维持生活。二儿子脑子活,老早就去上海跑车,生活尚算富足。张某中70岁那年患上了脑中风,生活勉强自理,大儿子一直在身边照顾。二儿子张某某常年在外,一年顶多回来一趟,给钱更是寥寥。张某中伤心之下将儿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某自2016年元月开始,每月支付张某中赡养费1000元,一年至少回来三趟看望。张某某在支付了2016年十个月的赡养费10000元后,再也没有按照调解协议履行。

    2017年11月份,张某中无奈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张某某一直在上海,张某中也不知道具体的地址,法官经联系向其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张某某未及时履行。后来电话也不接了。法院经过网上查询,查封了张某某的账号,冻结其存款9400元。2018年5月10日,案件出现了转机,张某某由于女儿的婚事回到了家中。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找到张某某作其工作,并将该院制作的《致全县赡养义务人的一封信》和《赡养案件典型案例汇编》送给他,希望他受到警醒。可是,张某某仍然置若罔闻。5月12日,该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张某某终于悔悟,积极主动要求将全部赡养费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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