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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强化法律威慑力 助花甲老人安度晚年

  发布时间:2018-05-29 16:31:49



工作队员张贴通告


工作队员牵手老人回家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沈丘县是农业大县,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一直高度关注“三农”案件,尤其是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全县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中,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老人安享晚年,沈丘县法院特别制作的《致全县赡养义务人的一封信》和《赡养典型案例》,号召孝老爱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5月28日,针对部分乡村仍存在的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房屋内,而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在脏、乱、差、黑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屋中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下,沈丘县法院联合沈丘县检察院、沈丘县公安局、沈丘县司法局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限期内未将被赡养父母接入或安置安全住房的赡养义务人,政法机关将根据其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通告》下发后,沈丘县法院驻冯营乡、北杨集乡和付井镇扶贫工作工作队迅速行动,组织工作队员分组深入到帮扶行政村进行宣传、动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以法,并在村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截至发稿,沈丘县法院驻冯营乡韩庄行政村的10户老人户,其子女在工作队员的耐心教育下,有6户老人已经被子女接回共同居住,其中有2户老人的破旧房屋已经主动拆除。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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