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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还隐身 购票登车被拘

  发布时间:2018-05-22 10:43:32


    “喂,沈丘县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漯河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你们网上通缉的涂某在我们车站购买了14日上午8时20分开往厦门的车票,我们会在其登车后予以控制,请你们及时前来。”

    5月14日下午4点多,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接到了漯河火车站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随即,综合科通知了承办法官周战士,这又是一起隐身“老赖”被网上追逃而落网的案件。

    被执行人涂某2015年因生意资金周转向申请人王某某借款40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期限届满后,涂某因资金未到位为由,提出先行支付6万元,余款34万元一个月后结清。王某某一个月后去找涂某,却被告知出差在外。涂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王某某气愤之余将其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涂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某某借款3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涂某未履行,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涂某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由于涂某常年出差在外,行踪不定,而且经网络查控也没有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办理了网上追逃,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追查涂某的行踪。

    5月14日,当涂某持车票登上列车,在座位上刚刚坐稳时,派出所民警和法院执行干警便出现在了他面前。望着犹如从天而降的法院执行干警,涂某震惊之余,低下了头……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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