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你咋回事啊,这朋友圈转发的县法院的老赖曝光台,你可是在上面呐!不信?我发给你瞧瞧!”
5月2日,在郑州打工的刘某某接到同村发小刘小某的电话,他急忙打开微信,果然在朋友圈推送的信息里看到了一条“沈丘法院执行局——老赖曝光台”的信息,他急忙点开,果然自己的个人信息赫然在目。他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了一年前的那一幕。
那是2017年的春节,他骑着摩托车去镇上找同学玩,下午回来时,摩托车不慎将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刮倒了。当时就到镇卫生院拍了片,经诊断为轻微骨裂,对方要求他支付3000元医疗费,刘某某因对方要求过高为由拒绝支付。后双方经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原告赵某各种损失2200元。刘某某一直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某心想,这2000多元这么少,拖一拖就过去了。于是他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不久,就到郑州亲戚家的小餐馆帮忙,时间一长,这事就给忘了,没想到,竟然上了老赖曝光台!“这丢人打家伙的,这微信朋友圈一转全世界都知道啦!女朋友都找不着!为了这2000多元不值得!不行,待赶紧回去撤了它!”刘某某越想越害怕,5月7日,刘某某在发小刘小某的陪同下,来到沈丘县法院执行局全部履行了判决的法律义务。
为进一步促进执行工作透明、公开,提升执行质效。沈丘县法院借助新媒体技术,在原有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开发研制了“微执行管理系统”,借助微信自身强大的推动功能,提高惩戒、曝光失信人的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