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沈丘法院执行局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促使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张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一对多年好友的手又重新握到了一起。
王某和张某某本来是多年好友,友谊的小船历经三十年风风雨雨的考验,不料因为一笔10万元的借款,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时间倒退到2015年3月,张某某的儿子已近婚龄,他便想把家中的平房翻盖成楼房,一楼临街还可以租出去两间门面,虽说不是繁华地段,但总是个收入的来源。凑来凑去,差了10万,张某某夫妻俩一同找到王某。平素张某某和王某也没有什么大的经济往来,按理说多年的感情10万元也不是特别大的数额,可是王某某的女儿也要结婚,需要在外地买房。张某某许诺一年之内必定还清,出具借款10万元欠条,约定利息1分。王某千叮咛万嘱咐,一年后钱一定准时归还。
房子盖好了,一年的期限也很快到了,王某如期找张某某要钱,张某某以门面房不好租,手里没钱为由,还了一万元之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王某气急,2017年1月将张某某起诉到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6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周法官接手该案后,认为本案根据双方的关系有和解的基础,只要打开双方的心结即可。周法官先是背靠背调解,讲法律,聊感情,然后又把双方约在一起,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某承诺剩余的9万元,先履行5万元,其余4万元3个月还清,王某放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