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下午4点多,深冬的天气寒气逼人,沈丘县人民法院门口热热闹闹地围聚了一群人。
“我们来给执行局的李畅飞庭长送锦旗哩!”毛寨行政村小毛庄第十村民组的村民代表毛某某说道。
在外办案的执行法官李畅飞闻讯赶回,将几位村民代表迎进办公室,为他们端上热茶。
村民代表毛某某握住李畅飞庭长的手说:“李庭长,村委会把小麦给我们了!这多亏了您给我们管这件事,我们毛寨行政村小毛庄第十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给您送锦旗来了,谢谢您,实在太谢谢您了!”
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在1997年6月27日,被告沈丘县北杨集乡毛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因建学校占用原告沈丘县北杨集乡毛寨行政村小毛庄第十村民小组耕地2.5亩,双方签订协议,自1998年起每亩地补偿原告小麦800斤,可自协议签订后,被告一直没有履行协议,补偿原告小麦。第十村民组的村民每年都找到村委会要说法,但都被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17年,第十村民组的村民决定不再忍让,于2017年1月份,将沈丘县北杨集乡毛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毛寨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返还土地,补偿小麦36000斤。
该案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其义务,依然消极懈怠,为了不让判决变成一纸空文,5月,第十村民小组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李畅飞法官接手该案件后,第十村民小组的村民情绪十分激动,扬言法院若不给他们做主,他们就要去乡政府闹,去县委闹!
李畅飞法官对村民代表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将他们激动地情绪安抚住,并且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案件既然到了执行阶段,再难办也得办!你们要相信法官,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李畅飞法官6个月历经数十次来到毛寨村委会,做村委会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普法释法,规劝行政村干部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12月底的一天,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李畅飞庭长冒雨前来,倾听大家的心声,后上台做了讲话,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给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们就案说法。
2018年1月20日,李畅飞法官接到了村委会干部的电话:“李庭长,我们开完大会后想了,该我们承担的我们必须得承担,您说得对,我们作为干部,不能违法,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听了村委会干部的话,李畅飞法官露出欣慰地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