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25 17:31:11
为了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赵瑞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赵瑞,性别,女,1983年3月10日出生,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判处罚金20000元;2017年8月14日罪犯赵瑞以生育哺乳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凡对该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审判监督庭提交书面意见。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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