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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小利触刑律 获刑罚悔莫及

  发布时间:2011-08-05 10:22:38


    为了区区1000元的小利,沈丘县老城镇的刘某铤而走险,帮助他人印制假发票。同伙东窗事发,自己亦难逃法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仅被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还并处10000元罚金。手捧着判决书,刘某追悔莫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0年8月份,从事家庭小作坊印刷业务的刘某家中来了一位朋友李某。二人见面寒暄后,李某请刘某帮忙印制2000份江苏省通用发票,对于家中印刷设备齐全的刘某来说,这是一件很轻易的事,但毕竟是私自印制发票,刘某犹豫再三,但是当李某拍着胸脯保证不会有事,特别是许诺付给刘某1000元加工费的时候,刘某经不起诱惑,就干起了违法的勾当。不久,李某案发,被徐州警方扣押。刘某自然脱不了干系,被检察机关依法以非法制造发票罪提起公诉。

    沈丘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伪造发票,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其行为符合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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