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女,汉族,1979年2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判员,现任沈丘县法院法警大队副政委。
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始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工作、生活全过程,自觉加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和看齐意识;苦练内功,注重提升业务和体能训练等实战技能,努力做到业精技强;充满民本情怀,工作履职尽责、担当有为、清廉干净,展现了新时代法警的良好形象。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工作的高度负责和强烈的事业心,促使她高树标尺、勤学善思,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意见、补齐短板,奋力创先争优。她取得了国家司法考试380多分和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比武竞赛笔试优秀的成绩,取得了2010年全市法警女子体能比赛综合成绩第一名和2013年全市法警体能比赛全部五个单项第一的好成绩,同时在2016年5月份的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取得了个人全武装800米第一名的骄人成绩。
扑下身子,务实重干,对工作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促使她任劳任怨、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放弃节假日。爱人在外地工作,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需要照顾,面对繁忙的工作与家庭生活的重担这一矛盾,她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有过半点怨言。认真完成安检、值庭、押解等各项工作就是一个完全称职的法警,可她并不只满足于这分内任务,她利用节假和休息日,“5+2”“白+黑”,把工作拓展延伸到庭审前后,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她主动找审判法官了解案件情况,用公心、善心和诚心为案件当事人排忧解难,并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与其家庭成员沟通谈心,真心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杜绝了缠诉和上访等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审判的顺利进行和“案结事了”的办案目的,达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和点赞。其本人多次被市县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突出贡献个人。
遵法守纪,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她带头执行法官和政法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清正廉洁,始终做到不拿群众一分钱,送礼不要,请吃不到,不搞歪门邪道,不为人情所惑,没有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