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6 11:17:45
李红生:
本院受理李刘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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