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16 11:15:28


    宋玉彬、陈喜梅:

    本院受理范胜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沈丘县人民法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542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