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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女互相推诿 亲情化解享天伦

  发布时间:2015-11-05 10:45:18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义务。可是,一些子女长大成人后,家庭条件也很优越,但却没了反哺之心,无人照料的八旬老人怒将子女告上法庭求赡养。11月3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家住沈丘县某乡镇的老人赵某某,年轻守寡,自己一人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抚养长大,并操持到他们成家立业,她的子女有的是医院医生,有的开了店面,生活都过的去。随着时间流逝,赵某某老人因年老体衰无法独立生活,无人照顾,而四个子女却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法官经了解得知,老人早先由大儿子赡养照料,大儿子认为二儿子也应分担其赡养义务,而二儿子认为最小的弟弟也应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唯一的女儿则认为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得此消息,伤心欲绝,一纸诉状将拒不赡养老人的四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四子女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个子女的不赡养行为已影响到老人正常生活,这位八旬老人不但生活上无法得到照顾,精神上也遭受打击。亲情纠纷还需亲情化解,在庭前多次调解的基础上,当庭又进行了调解,四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了检讨,表示今后一定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四个子女每年轮流赡养照料老人三个月。至此,老人生活有了着落,这起赡养纠纷案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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