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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院长持法槌开庭审案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2015-08-27 09:26:29




检察长周威宣读公诉书


当庭宣判

    8月26日上午,沈丘县法院第一审判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沈丘县法院院长王晓红宣布:“沈丘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盗窃一案!”今天公开审理的案件,与以往庭审不同,今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沈丘县法院院长王晓红,沈丘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威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王晓红院长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亲自拟定庭审提纲,合议庭准备充分。庭审中,在审判长娴熟审判技巧的引导下,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合议庭成员用语规范、仪表端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黄某某认为本案庭审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当庭表示认罪。合议庭在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盗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院长带头审理案件,是该院围绕审判执行要务,提升案件质量效率,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一个缩影。两院“一把手”主持庭审和出庭公诉,让院长、检察长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既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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