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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儿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团圆

  发布时间:2015-03-31 10:31:14


    3月30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原告刘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很特别,并不是夫妻感情不和之类的理由,而是由于儿子患有不能治愈的疾病,自己无法承受才要求与被告李某某解除长达十一年的婚姻。

    家住县城郊区的刘某与李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婚后双双外出打工,日子虽然过的清贫,但因先后有了两个儿子,所以过的十分有奔头。但不幸的是,厄运却突然降临在这个平凡的家庭中。 2014年4月的一天,活泼可爱的长子刘小某在放学路上突然无法行走,夫妻二人惊慌失措之下带孩子进入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刘某得了罕见的先天性疾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经医生介绍,该病无法治愈,且会随着刘某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变为瘫痪。得知这一噩耗的刘某与李某某终日以泪洗面,昂贵的医药费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也使得原本感情尚可的两人产生了隔阂。面对生活与金钱的压力,刘先生选择了逃避,。2015年3月,刘某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并提出由李女士抚养得病的大儿子刘小某,而能蹦能跳的二儿子由自己抚养的要求。

    法官在庭审前就已经多方面了解了双方离婚的前因和经过,制定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在庭审中,法官一直在关注执意跟随妈妈前来参加庭审的刘小某的情绪,当法官说到面对困难,一家人应该彼此珍惜共同努力的时候,大颗大颗的泪珠从乖巧懂事的刘小某眼里滑落……

    刘某不禁动容,红了眼眶,李某某掩面饮泣不止。

    最后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原告刘某撤回了起诉,并表示不论以后的生活多难,都要和李某某携手共同面对,为身有残疾的孩子创造一个平和温暖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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