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沈丘法院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一、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升级后的诉讼服务大厅近3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便民雨伞、手机充电器、电动车充电器等便民设施,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2014年4月17日,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到沈丘县法院调研,充分肯定了沈丘法院的亲民、便民举措,特别是看到便民雨伞、手机充电处和电动车充电处等便民设施后,他表示沈丘法院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着想,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每一个细节,非常好,并倡议要在全省基层法院推广电动车充电处便民设施。
二、优化人力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中心现有法院工作人员9名,全部是大学本科学历,另还有返聘退休人员4名。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三、延伸“中心”职能,彰显司法为民。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 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约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沈丘县司法局合作,设置了法律咨询窗口,为前来咨询的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便于当事人诉讼,今年以来,共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430余份。强化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法院调解书并送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速裁,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最大程度的使矛盾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而及时化解,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各类纠纷240余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