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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抢劫当场被抓 触犯刑律身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4-12-23 09:53:07


    深夜在植物园抢劫他人挎包,被当场抓获。2014年12月22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马海山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4年7月26日20时许,马海山驾驶摩托车窜至焦作市中站区生态植物园内,发现宋倩倩与苏美童在生态植物园西侧草地上坐着聊天,遂趁二人不备,将宋倩倩身边的黑色挎包盗走。马海山逃离现场时被宋倩倩发现,宋倩倩遂起身追赶马海山,马海山将挎包及包内财物扔掉,准备骑车逃跑时,宋倩倩抓住摩托车后保险杠不松手,被马海山骑车拖拽八、九米远,身体多处擦伤。马海山驾驶的摩托车也随之摔倒。苏美童赶到后与王海(系现场证人)将马海山控制,期间马海山又将苏美童打伤。经群众报警,公安干警赶到后将马海山抓获。宋倩倩挎包内有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一部白色苹果5S手机,以及587元现金等物品,均已退还受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海山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其在抢劫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张启    

文章出处:河南高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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