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沈丘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沈丘建设。
一是强化打击职能,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两抢一盗”、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原则,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化解信访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等信访制度,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促使信访当事人息诉罢访;狠抓信访纠纷源头治理,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创建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利用宣传车进村宣传、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种途径,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