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保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沈丘法院对于此类案件,专门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立案、从快审理、从快执行。同时,对于经济困难的“三留守”人员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诉讼费用主动进行减、缓、免,并争取与当地基层组织协助配合,确保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近日,一起涉及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案件,在沈丘法院快速审结并快速执行。涉案当事人及家人手捧执行款,眼含热泪“没想到,没想到,没想到这钱能拿得这么快!”
这是一起令人扼腕痛惜的致使三名留守儿童和老人伤亡的交通肇事案件。一名家住沈丘县石槽乡的留守老人刘王氏带着自己的两个外孙——也是两名留守儿童,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刘王氏和其中一个外孙死亡,另一名外孙重伤。事故发生后,因故伤亡的三个家庭悲痛万分,但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如何维护权利而到交警队、政府哭诉、告状。沈丘法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救助措施,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护自身权利,在诉讼和执行过程中积极解惑、释法、调解,查找责任主体,积极训诫肇事者,查找车主并及时沟通,追加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审理、执行完毕。当事人虽然心情悲痛,但是,同时也对沈丘法院的及时帮助感激涕零。一面大红的锦旗“司法为民 清天有鉴”表达了他们的心声。
面对当事人满怀的感激,承办法官王超宇庭长也很动容,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中央农村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健全关爱服务体系。我们人民法院做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应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专业帮助,切实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和自我维权能力,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践行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