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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来临应同心

  发布时间:2014-04-15 11:18:11


    爱情是美好的,尤其是有缘分的两个人十指相扣,共同在亲朋好友面前许下爱的誓言,承诺彼此相互照顾,不管生老病死,贫穷富有,不离不弃。而婚姻又是感情的升华,以爱之名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还需要有一颗面对困境、相互扶持的心。

    4月14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赵某某诉被告代某离婚纠纷的案件,经审理依法作出不予准许原告赵某某与被告代某离婚的判决。

    2011年农历正月初,原告赵某某与被告代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经过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2012年4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两个年轻人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二人约定共同在外打拼几年,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再要孩子。不知哪位哲人说过,幸福总是短暂的。2013年6月,经过一段同甘共苦的努力,两人离预期的目标越来越近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一纸诊断打破了幸福的宁静,被告代某经诊断患有肾病,经过三个月的治疗,稍有好转,二人打工的积蓄也已用尽,但仍需接受治疗,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原、被告的感情面临着考验。2013年12月,原告以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为由,提出离婚。

    沈丘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从相识到步入婚姻的殿堂一年有余,说明双方婚前经过充分了解,有一定感情基础。婚后原、被告也互敬互爱,为了生活共同打拼,夫妻感情也应深厚,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应当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现被告因病而住院治疗,原告本应当积极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的义务,遵守他们步入婚姻殿堂时刻许下的爱情誓言。但其却在妻子最需要关怀的时候提出离婚请求,与情与法均不应当得到支持。所以作出不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责任编辑:zhsl    

文章出处:沈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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