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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夏季应慎防两种犯罪

  发布时间:2011-05-04 09:45:2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但由于农村大部分地区尚处于打工经济阶段,平时男劳力不在家,加之夏季的来临,针对农村妇女的犯罪越来越多。笔者从近二年的审判实践来看,夏季农村妇女应慎访两种犯罪:

    一、应慎访抢夺犯罪。抢夺犯罪是指犯罪分子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由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很多农村妇女都购买的金银首饰,在夏季经常佩戴身上。但农村交通相对闭塞,人们防范意识差,裸露在外的金银首饰,往往使一些不法分子产生犯意,一些犯罪分子把目光瞄准了这些佩戴金银首饰的女性身上。农村妇女在上地劳作、赶集上店、走亲访友时,一旦落单,往往成为犯罪分子袭击的对象,身上的金银首饰被抢一空。

    二、应慎访针对农村妇女的性犯罪。在农村,相当一部分男劳力常年外出打工,妇女在家种地和照看孩子。由于农村属于单独庭院居住,夏季天热,一些缺乏防范意识的农村妇女,往往不关好门窗休息。这就给一些犯罪分子一可乘之机,近几年,针对这类农村妇女的性犯罪时有发生。

    基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笔者建议广大农村妇女注意:一是单独外出时,尽量不佩戴金银首饰等物;二是外出时一般要结伴而行,不走偏僻的道路;三是夏季休息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夜间即使是村里的熟人也不要给其随意开门,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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