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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8 09:23:43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贯彻落实市中级法院关于法庭撤并工作,沈丘县法院认真研究,确立了“强化管理、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制度立庭”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两便”原则和“三个面向”的要求,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各人民法庭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人民法庭撤并、保留和调整工作,法庭由原来的9个,减少到5个,每个法庭辖3—5个乡镇,原有的法庭保留为巡回审判点。

    二是抓住重点,优化配置。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职级待遇落实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院党组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方针,规定近三年及以后新招录人员优先充实到人民法庭,设置三审一书一警的人员编制,重点解决法庭干警职级待遇,优先从人民法庭干警中选拔任用干部,经费、政策向基层倾斜,确保法庭能留住人、开好门、办好案、出人才。

    三是健全机制,创新管理。坚持制度立庭,建立健全管理、考核、评比制度,法庭法官定期交流和轮岗机制。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树立法庭管理服务审判、为民司法的理念,不断拓展服务空间。

    四是大力宣传,争取支持。大力宣传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大力树立人民法庭、法官的先进典型,让社会群众更深入了解人民法庭工作情况,增进理解和认同,为人民法庭工作开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支持,真正解决好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经费保障和职级待遇方面的难题。

责任编辑:wdd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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