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套驾照心存侥幸 昧良心侵权担责

  发布时间:2013-07-11 16:18:28


    现如今,非法套用驾驶证给很多驾驶员带来了诸多麻烦。2013年7月10日沈丘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由于非法套用驾驶证而产生的纠纷。

    刘某是一家工厂中型货车的驾驶员,在一次审车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几次并没有发生的违章,为查明原因,刘某带着诸多疑问来到了周口市交警支队。经查明,刘某的驾驶违章属于是被王某套用了驾驶证,王某使用套牌的驾驶证多次违章,而且拒不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暨1200元,并导致原告刘某的驾驶证被吊销。刘某非常气愤,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被告王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擅自套用原告刘某的驾驶证件,其行为造成刘某的驾驶证不能正常使用,并被罚款扣分,已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定被告王某缴纳违章罚款1200元,并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10000元。

责任编辑:wdd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47168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