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和新期待为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1、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沈丘法院新的审判综合楼正式启用,办公区域划分更加符合规范,以此为契机,我们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机制,设立了接访导诉室、院长接待室和信访接待大厅、立案大厅“两室两厅”四个信。明确信访接待是每个干警的一项职责,周一至周五上午固定为院长接待日,每天由两名干警到接访导诉室接待来访群众。在接访室安置了空调,配备了桌椅、饮水机,加装了玻璃幕墙、隔音板等,做到 “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水”,坚持热情、文明接待,体现人文司法。一年来,共为6451位群众提供导诉和接待服务。
2、健全导诉接待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法院办公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法官平时在办公区内办公,所有审判、执行工作都集中在审判区进行,办公区严禁接待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一道防火墙。同时,建立了更为严格科学的接待导诉制度、承办法官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导诉接待制度,规定承办法官在接到导诉人员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赶至指定接待室与当事人会面,认真解答当事人疑惑,为当事人排难解忧。
3、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方便广大群众诉讼,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不断主动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乡村、家中和田间地头进行现场调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案件的增长趋势,缓解了案件和信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