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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审结首例小额诉讼程序案件

  发布时间:2013-02-01 09:49:27


    2013年1月31日上午9时,沈丘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原告河南省恒丰造纸网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案标的额为9500.7元,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承办法官简化了庭审程序,从开庭到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前后不到20分钟时间。该案是沈丘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第一起案件。

    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即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判组织、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等重大事项,双方当事人亦未提出异议。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争议不大,经组织双方调解,遂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场制作了调解书。

    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仅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而且快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次庭审标志着小额诉讼程序顺利从法律规定走向审判实践,真正实现了方便诉讼群众,凸显了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判、快结”的程序价值和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沈丘县人民法院将努力适用好小额诉讼程序,打造能动司法和为民司法的新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XQ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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