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沈丘法院进一步推进专项执行活动,以“执法便民、利民”为宗旨,圆满执结一起难缠棘手执行案,得到了案件当事人杜某的称赞与感谢。
这是一起因人身损害赔偿案而起的执行案件,案件当事人杜某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杜某起诉到沈丘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杜某应得到近11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款。但是四名被告人以各种理由却迟迟没有履行义务,给原本身体就有残疾的杜某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伤害,更有物质上的不便。杜某因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妻子又因无法承受家庭巨变,离家出走至今没有消息。
承办人了解到这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后,为了使这个特殊家庭走出困境,安心过个好年,多次商讨执行方案,制定执行措施,来解决这个特殊又棘手的执行案。四名被告家境一般,有三人常年在外打工,彼此之间互相推诿,谁都不主动履行,执行三庭干警多次去四名被告人家中做说服、调解工作。五天前,执行局干警得知被执行人王某从外地回家过年,执行局干警不顾天气寒冷,交通不便,不厌其烦地到王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打动的王某同意拿出今年一年的打工钱偿付给杜某,其他三名被告得知后,也纷纷同意偿付赔偿款。
1月28号上午,在沈丘法院接待大厅,杜某从执行局干警的手中接过了满含真情的执行款。至此,这起涉及残疾人弱势群体的棘手执行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