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沈丘县法院召开了“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推进会,大会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即将进入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沈丘县政法委书记朱在红、副县长董鸿、市中院纪检副组长李伟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崔书志出席会议,沈丘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县长董鸿主持。
王灿邦副院长首先传达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正超到沈丘督办信访案件的批示,随后,五位中层领导代表就进一步深入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推进会上,王晓红院长分别从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全面推进全院干警思想作风转变;痛下决心,深入整改,全面促进全院干警思想作风转变;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实现“稳重求进,创先争优”的工作目标等方面做了深刻的剖析报告。最后她代表沈丘法院全体干警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保证:沈丘法院全体干警一定认真学习杨正超书记的批示精神,结合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建立健全审判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大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给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崔书志对沈丘法院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把活动落实法院的工作重心上;二是提高认识,认真查摆。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检查,深刻反思,切实找准找透本单位和本人身上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三是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围绕审判工作,做到文明执法,廉洁自律;四是接受监督,保证效果。开门征求意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法委书记朱在红强调:“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进入第三阶段以后,大家要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正确履行职责任务。对查摆出的问题,重点治理,加强整改,进一步提升法院自身形象。要把“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突出载体,务求实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以整改为主线、强化认识;二是以制定措施为重点、狠抓落实;三是以治理“庸、懒、散、浮、软”为基础、树立形象;四是以强化监督机制为抓手、注重实效。
最后,董鸿副县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找出症结,立查立改,立改立行。三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客观科学的工作方案,真正使法院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