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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号召全县政法干警向卢冠军同志学习

  发布时间:2012-08-03 17:41:23


    2012年7月23日,《河南法制报》以《残疾老法官下水救儿童》为题报道了我县人民法院57岁的法官卢冠军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县委书记杨永志看到报道后批示:卢冠军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先进性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是“沈丘精神”的体现,并向全县发出向卢冠军同志学习的号召。

    卢冠军,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丘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73年11月应征入伍,1977年5月入党,1987年11月转业到沈丘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经济庭审判员、老城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1976、1978年因军训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两次。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因作战英勇,荣立三等功一次。在法院工作期间,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多次获得“优秀法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周口地区法院系统十佳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2年7月12日下午6点左右,刚刚来到大闸公园准备锻炼身体的卢冠军,突然听见不远处有人呼 救:“快救人啊,有小孩掉河里了。”他跑到河边,只见一个小孩在湍急的河水中挣扎,当时沙颍河正值开闸放水时段,水势汹涌,很多围观群众站在岸边呼救,却无人敢跳到河中施救。卢冠军顾不上脱去身上的衣服,忘却腿部的残疾,一个箭步跨过1.4米高的栏杆,快步冲到河边,飞身跳到水中,一把抓住小孩的胳膊,奋力向岸边游去。由于腿患残疾,又用一只手抓着小孩,加之河道堤坝布满青苔,很难借力靠岸,卢冠军咬紧牙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游到岸边。卢冠军用尽全身力气,连托了几次,均未成功。最后,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小孩被托上岸。而此刻,在激流中已苦苦挣扎20多分钟身疲力竭的卢冠军反被激流冲出100多米远,直到遇到一颗垂柳树,才在他人的帮助下爬上岸。一上岸,卢冠军顾不上喘口气,立即查看溺水儿童的情况。只见溺水儿童面色苍白,双目紧闭,神志不清,卢冠军利用自己在部队学过的急救知识,猛拍儿童的背部。孩子吐出大量河水后,才在众人的呼唤下,睁开了眼睛,小孩得救了。卢冠军问清这个孩子父母的电话后,打电话通知了他的家人。直到孩子的母亲来到公园,卢冠军才骑车悄悄离开。

    卢冠军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下发了《中共沈丘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向卢冠军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县政法干警向卢冠军同志学习。

    《决定》指出,学习卢冠军同志,就要学习他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学习他爱岗敬业、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学习他钻研业务、能动司法的过硬本领,学习他淡泊名利、公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卢冠军同志参加工作近40年来,部队的锤炼,党组织的培养,多年法院工作的历练,造就了他忠诚于党,只求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品德;造就了他忠诚于人民,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造就了他忠诚于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他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正是一个优秀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真实写照。卢冠军同志在老城法庭工作期间,以庭为家,一心扑在工作岗位上,扎根于条件艰苦的最基层。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马锡五方式,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真心诚意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法庭工作五年间,他承办的800余件民商事案件没有错案、没有受到投诉和激化矛盾,真正做到了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在行政审判的工作岗位上,他审理和审查了千余件行政案件,签发近万份法律文书。他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是全市最多的,质量也是最好的,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法院工作20多年来,卢冠军同志默默地践行着“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为目标,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他注重群众工作方法,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易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够针对不同的案情和矛盾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纠纷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以实际行动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卢冠军同志始终严守职业道德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说情、诱惑和压力,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始终保持着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他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的人生准则,严格自律,清廉如水,坚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在红要求,全县政法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向卢冠军同志学习的高潮,把向卢冠军同志学习的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结合起来,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全体政法干警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以卢冠军同志为榜样,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契机,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增强执法公信力,树立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为推动我县政法各项工作、构建平安和谐沈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XQ    

文章出处:沈丘县委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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