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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他人抢客源 赌气司机危险驾驶追尾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20 09:01:44


    客车司机不满他人抢客源,故意危险驾驶导致与另一客车相撞并使24名乘客受伤。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作出判决,以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2011年5月5日早上,郑某驾驶客车走到荣昌县双河街道土地坳路段时,见不遵守班次提前发车的汤某驾驶另一客车超载行驶,影响了其客源,便心生不满,想要逼停汤某驾驶的客车。在驾驶客车从左侧超越汤某驾驶的客车后,郑某立即将车驶入公路右车道挡在汤某所驾驶客车的前面,汤某见状立即将车驶入公路左车道,郑某随即又驾车驶入公路左车道并急刹车,汤某避让不及致使两车追尾,并造成两辆客车上共有2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荣昌交巡警经勘查现场后认定,郑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荣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驾驶公共汽车,在道路上故意危险驾驶导致与他人驾驶的公共汽车相撞,并造成多名乘客受伤及车辆受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鉴于郑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在赔偿了24名受伤乘客的全部经济损失后得到了乘客和客车挂靠公司负责人的谅解,遂对其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XQ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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