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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房邻里起纷争 促言和法院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8-01-31 10:16:22


    1月26日,沈丘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阻碍邻居建房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顺利化解了邻里矛盾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同时向在场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获得群众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石槽乡某村的张某甲和张某乙,相邻居住,邻里间本来是友好和睦,互帮互助的和谐相处,但自从张某甲2016年5月在自家宅基地上重新建造房屋后,两家的关系急剧恶化,原来张某乙认为张某甲房屋地坪高于自家地坪,影响排水,两家人势同水火,矛盾日益激化。张某甲万般无奈,向沈丘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张某乙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张某乙在诉讼中就其主张张某甲建造的房屋地坪高于自家地坪、影响其排水等事实未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证明。法院依法判决张某乙停止侵权,不得阻碍张某甲建造施工。

    判决生效后,张某乙和家人未履行判决义务。为早日复工,张某甲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关系以及矛盾的根源,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的工作,但张某乙认为按照家乡习俗,所建房屋的地坪不能比左右邻居家的地坪高,哪怕高一公分都不行,张某甲认为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他人无权干涉。执行法官并未轻言放弃,多次和村两委干部、当事人亲属进行联系沟通,商讨解决纠纷的办法。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乙保证不再阻扰张某甲建房,张某甲也承诺不会阻碍张某乙家排水,同时修缮自家排水通道,保证不会将水排至张某乙家宅基地上。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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