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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子弟兵到人民法官的华丽转身

-----记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法庭庭长李伟

  发布时间:2018-01-28 10:30:40


                     

    李伟,男,沈丘县人民法院付井法庭庭长。1990年12月应征入伍,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多次被通报嘉奖,1992年在沈阳军区气象大比武中荣获前十名。1995年9月复员后被分配到沈丘县人民法院工作,在书记员岗位上一干就是九年,在此期间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的法律学习,陆续取得了成人教育法律专科、本科学历,2003年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后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北杨集法庭庭长,现任付井法庭庭长。昔日,他手握钢枪,保家卫国,今朝,他头顶天平,身披法袍。不一样的“战场”,他用对党的赤胆忠心实现了从人民子弟兵到人民法官的华丽转身。 

     硬气:敢于亮剑 精研业务

     刚到法院,李伟和其他战友一样渴望成为一名法官。法官的底气就是对法律知识的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不学习法律,梦想只能成为空想。军人的倔强让他选择了向学习法律亮剑,在组织的关心下他被派往中国政法大学脱产学习法律,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取得了自学考试法律专科学历,2000年8月学成回院后被正式录用为国家干部,之后坚持学习取得了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学历。2003年他又选择了向国家司法考试亮剑,军人最大的优势不就是不怕吃苦,备战司考期间他将这点特质淋漓地发挥出来,天天挑灯夜读,天天诵读法条,当年便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沈丘法院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的复转军人。

     大气:扎根基层 情系天平 

     在法院工作中,遇到什么困难和迷茫,李伟都没有忘记“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到法院后,他毅然服从组织安排,先后被分配到卞路口法庭、北杨集法庭、付井法庭工作,从沈丘的最北边到最东边,在基层一干就是22年。虽然法庭条件非常艰苦,但是他从来没有向组织申请调回机关,在组织与个人之间,他会把大局放在首位,把个人利益放在次位,做到“革命军人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永远保持忠诚的军人品质。 

     锐气:奋发勇为 敢于争先 

     基层法庭工作非常辛苦的,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阻力,和无法排解的压力。李伟说:“‘大干困难不大,小干困难不小’。面对基层工作中的诸多困难,只要我们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的锐气,一切困难都是纸老虎。”从事审判工作后,李伟正是凭借着这种永不服输的劲头,和其他法官比工作、比成绩,每年结案都在百件以上,一直是院里的办案标兵,让他也收获到了打胜仗般的喜悦。 

     正气:一心为民 不辱使命 

     “安分守己,一生平安”是李伟的妻子写给他的亲情寄语。这句话很让他感动,他常说:“我的平安就是全家人的幸福。”他的家庭是一个非常普通家庭,虽然经济并不富裕,但有着对法院工作非常支持的父母和妻子,这让他感觉十分幸运,也非常幸福。李伟说家人从没有对他有过过分的物质方面的要求,还时常提醒他不要忘记了当兵的经历,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他也一直不敢忘记在军营中首长的教诲,严格要求自己,守正言、守正行、守正心,公正地办好每一起案件。从事法院工作中22年,他没有做过任何辜负组织期望的事,用他的话说就是没有给当兵的人丢脸! 

     秉气:慎终如始 献身司法 

     在基层办案中,让李伟感到压力最大的是当事人的误解,群众的不信任。他曾受理一起因农村承包土地引发的纠纷,虽然经过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当事人仍不满意,并经常在深夜里打电话到家中,严重影响到他家人的正常生活。他的妻子也劝他调换一个岗位。面对当事人的误解,妻子的不理解,他都坚持一个人去承受,并尽力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有人说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用自己的痛苦成就着社会的和谐之美。李伟却说,“自己选择的道路,跪也要坚持到终点!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不能当逃兵,这才是我们当过兵的人的秉气!”

    李伟自1995年到法院工作,现在已经有22年时光。22年来,他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连续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0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15年被评为周口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副科级审判员再到庭长,在成长中他感受到了法院党组对复转军人的关心和厚爱。他曾经这样感触:“院党组不仅是对我本人的支持,而且是对我们全体复转军人的肯定和认可。我非常珍惜各级领导和全体干警的这份厚爱,并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从人民子弟兵到人民法官,让李伟深深地体会到只有怀着对法律的崇敬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和肯定。他坚信的说,“只要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付出的再多都是值得的。我会坚守这份职业,让法律之光永远闪耀!”

责任编辑:杜鑫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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