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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尽职守 公正司法

---沈丘法院陈国立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6-07-22 17:00:19



    “恪尽职守,公正司法”,这是陈国立同志座右铭,自入职沈丘县人民法院以来,陈国立同志一直秉持着这句人生信条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默默奉献着。陈国立同志参加审判工作后,曾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他作为一名有16年党龄的老党员,始终以共产党员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神圣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该同志历年来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事件发生,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陈国立同志多年来一直在沈丘县工作,妻子、儿子均在商水县工作学习,至今仍夫妻分居两地,生活比较艰苦,但他从来没有向组织提过要求。他不论在工作、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时刻关心他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由于白天开庭时间多,工作时间不够用,他就利用晚上时间写法律文书,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总能看到他在办公室伏案工作的身影。

    一、用耐心赢信任

    众所周知,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所审理的案件大都是邻里纠纷、赡养、离婚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文化程度及素养相对不高,语言表达能力差、逻辑性不强,说话反反复复。由于近年来案件数量大量增多,法官大都比较忙,有时耐不住性子听他们絮絮叨叨,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往往当事人没说几句话便打断他的说话,案件尚未开庭处理当事人从心里上即对法官产生对立情绪,首先认为法官偏袒一方当事人,下面的判决无论多么公正,该当事人都对法院表示不满,进而导致当事人无理上访、闹访、缠访。而一旦当事人到庭后法官主动嘘寒问暖、让座倒茶,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使当事人在心理上认为法官尊重他,从而取得他们的信任,为下面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即使调解不成,判决对他不利,有时他也能够接受,从而减少上访、闹访、缠访的产生。

    2014年,陈国立同志办理一农村相邻关系侵权案件,原、被告因宅基地产生纠纷双方已经打官司多年,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打过,后来乡政府依法确权后,被告因建房又与原告产生矛盾,将原告打伤,原告遂将其大门堵住不让其出入。双方再次起诉到法院,陈国立同志分别传唤原、被告到庭,考虑到此前已打官司多年,双方均比较容易激动,陈国立同志分别陪他们拉家常,从生产聊到生活,从子女聊到儿孙最后再往案件上面引导,心扉打开后他们开始谈其多年的委屈,打官司的艰辛,对方种种无礼行为,陈国立同志认真倾听,耐心引导,逐渐把握了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通过两次现场勘验,六次面对面调解,最终使得此案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握手言和,双方十余年的积怨得到彻底化解。案件结案后,原告要送锦旗,被陈国立同志婉言谢绝了,原告感激地说:“陈法官,我打官司这么多年,像你这样耐心倾听、无私办案的法官,我们从心底里信任你,我接受你的处理意见,我们要是早点碰上你就好了。”

    二、用真心解矛盾

    陈国立同志常说越艰苦越能锻炼自己,只有在基层中才能得到更强的磨炼,只有面对新的挑战才能提高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每天坚持学习,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多问多查多听多想,随时整理办案总结和心得,凭着自己刻苦努力和同志们的无私帮助,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

    民事纠纷涉及千家万户,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不能这个案件解决了,又引发了新的矛盾。所以调解是解决该类难题的有效方法。陈国立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对于相邻关系、侵权案件、离婚纠纷、抚养、赡养纠纷等与老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案件,总是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工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努力寻找出矛盾的切入点、调解的着力点,力促双方换位思考、考量得失,从而理性选择,努力实现调解解决。在调解过程中,该同志不因案小而有丝毫的懈怠情绪,而是始终带着的感情做工作,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消除了沟通障碍。

    三、用清廉促公正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由于法官工作的特殊性,请客送礼,托人情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向法官侵来。陈国立同志办理案件数百件,但他却始终保持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他认为法院是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堤坝。作为一名法官应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拒腐蚀永不沾;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奉献、清苦、坚持和隐忍。陈国立同志正是抱着一种平凡、坚守的执法为民信念,在工作岗位上无怨无悔、默默无私的忘我工作。

    他严格廉洁自律,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商品经济大潮的负效应冲击而来时,托人说情、拉关系、走后门成为许多当事人占居主导地位的诉讼心理。在这股歪风面前,他始做到 “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保持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的高尚品质。全年共拒请几十次,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干警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官的生命。陈国立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遵循这一原则,多年的审判工作中,陈国立同志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法官本色,要化解基层人民群众的矛盾,就必须把矛盾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一名重调解促和谐的贴心法官。在多年的办案工作中,他始终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尽量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陈国立同志自觉遵守法官的操守和底线,敢于剖析自己的失误和不足,自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未因为廉洁问题、作风纪律问题受到当事人的投诉、上访、信访。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陈国立同志默默无闻,日复一日任劳任怨,风雨无阻,他是如此的不平凡,年复一年恪尽职守,披荆斩棘。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他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周慧慧    

文章出处:沈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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